本報訊
金酒公司今天委託律師到金門地檢署遞狀,控告金門縣長參選人洪志恒、大陸陝西省西安金純酒業公司總經理張琴涉嫌妨害名譽。
金酒公司指出,洪志恒夥同張琴,連續以不實的言論公開指控金酒總經理吳秋穆收錢,並毀損金酒公司名譽。事後洪志恒指張琴以存證信函表示,紅布條是張琴所為,跟他無關,根本是飾詞狡辯,敢做不敢當。
吳秋穆表示,當時他只是金酒公司工務組長,金純酒業公司與金酒廈門公司簽約,與他當時職務沒有關聯,洪志恒、張琴的說法明顯有惡意。
他表示,洪志恒3日在金門縣城隍廟舉行記者會,內容是詆毀金門酒廠的不實言論,又邀請張琴發言,並拉開載有「吳總經理有沒有收到222萬人民幣匯款?」字樣的紅布條。
吳秋穆也指出,金酒公司經銷商數家,不僅采瑞貿易公司一家,沒有大陸市場讓采瑞公司一家獨吞的事。洪志恒文宣稱「金酒公司違約背信,偷偷與采瑞勾結,將經銷門檻由人民幣350萬元提高到人民幣6000萬元,又故意不供貨,惡意逼我們退場」,事實上人民幣6000萬元是銷售量,並非經銷商門檻。
西安金純酒業公司與金酒廈門公司民國99年9月15日簽訂經銷合約後,依約應在簽約後15天內向金酒廈門公司匯出首批進貨全額款,否則契約自行終止,因公司未依約履行,契約即被終止,且張琴稱已匯的人民幣222萬元,是金純酒業公司試銷階段的貨款,並非簽訂經銷合約後的貨款,兩者不能混為一談。
金酒廈門公司與金純酒業公司紛爭,經大陸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及中級人民法院一、二審判決認定,西安金純公司敗訴確定。(中央社)
關鍵字: 社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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